我们小区是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金蟾二组团,小区万余平方米屋面被所谓“业委会”私下出租给温州鑫豪新能源科技公司用于安装光伏发电项目三脚金蟾。如果没有理解错误,我国物权法及相关强制性规范显示,住宅楼屋面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对于改变其使用功能,以及建设对业主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必须经业主大会决议,有效决议前提是代表专有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那么,到底是谁给了“业委会”擅自作主的权力,又是谁给了温州鑫豪新能源科技公司肆意非法安装的胆量?业主的权益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得到维护?
目前,业主正通过市长热线、属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自媒体发声,但仍然没有扼制非法安装行为三脚金蟾。
作为业主,谁愿意每天生活在万平光伏发电设施之中,谁又愿意让不确定的人身财产安全隐患悬在头顶,谁又愿意甘当试验的小白鼠?不愿意!除非业主自主同意三脚金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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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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